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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布十大"打假案例"!

大连市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十大打假维权案例,涉及到服装、保健食品、互联网广告、网购等诸多领域。

这十大案例分别是

①销售海鲜调包,执法人员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猫腻”

②某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0倍以上

③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这些病我都能给你治好”

④租用商场摊位,销售假冒“大嘴猴”

⑤家政公司虚假宣传,谎称“由香港某投资集团投资”

⑥销售不合格“特斯拉”牌瓷砖,产品易出现裂纹缺陷

⑦培训学校用被名牌大学录取的学生做宣传

⑧不执行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案

⑨酒店对包间消费的客人每人收取5元的包间费

⑩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被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案例及处理

案例一

销售海鲜调包案

2017年7月,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大连市一综合批发市场某海产品商行购买了一箱鲜活海鲜托运回家,当晚拆箱发现海鲜已发黏,个头比购买时明显变小,而且严重缺称,怀疑海鲜被调包。执法人员调取了事发日市场内的监控录像,发现了海鲜被调包的确凿证据。

案例二

加油站销售

硫含量超标的车用燃油案

2017年3月,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的车用燃油进行质量抽检,发现金普新区某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0倍以上(国Ⅴ标准规定车用燃油的硫含量应≤10mg/kg)。硫含量过高,燃烧后会产生大量的酸性物质,不仅对车辆金属部件有腐蚀作用,也严重影响环境质量。市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2万元。

案例三

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大连公布十大"打假案例"!

2017年5月,市工商局广告监测发现,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为推销其经营的万盛牌康元软胶囊,在电台多个频道发布违法广告。经查,万盛牌康元软胶囊是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中称为小药丸多肽。广告中含有“无论是强直性脊柱炎还是股骨头坏死,这些骨病最大特点是疼,得深层次治疗”的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颈肩综合征特别痛苦,还有高血压,心绞痛,这些病虽然是疑难杂症,但是这些病都是淤造成的,我告诉你这些病我都能给你治好,你用小药丸多肽加上这个祛淤帖,淤祛则病除”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23万元。

案例四

销售冒牌服装案

案例五

家政服务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例六

销售不合格瓷砖案

2017年6月,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陶瓷砖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发现甘井子区某装饰建材商行销售的“特斯拉”牌陶瓷砖(规格为W300×600mm)、“兰亭郡”牌陶瓷砖(规格为W300×600mm)、“圣堡利”牌陶瓷砖(规格为W300×300mm)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瓷砖的吸水率过大和断裂模数低,导致产品易出现裂纹、剥落或表面缺陷的情况。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对不合格瓷砖作退市返厂处理,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罚款6万元。

案例七

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培训广告案

案例八

不执行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案

案例九

酒店违规收取餐位费案

案例十

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被强制执行案

2016年,大连市金州区某家居电子广场一眼镜店因销售的“诗梦妮”牌眼镜架(规格型号53-16-135)、“红房子”牌眼镜架(规格型号48-18-135)、“韦罗宾”牌眼镜架(规格型号53-17-138)不符合明示的产品标准,被市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处以2.9万元罚款。该眼镜店对检验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未提出异议,但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4月,经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眼镜店最终交纳罚款本金2.9万元外,并交纳因逾期不履行而加处的一倍罚款,合计5.8万元。

2017年度消费投诉情况通报

2017年度

消费投诉量排行前十位的

商品和服务情况如下

①汽车产品808件

②服装鞋帽624件

③网络交易540件

④家具用品461件

⑤住宿服务429件

⑥售后服务392件

⑦家用电器381件

⑧中介服务371件

⑨装修建材359件

⑩通讯产品228件

投诉量排行前十位的

商品和服务涉及的主要问题

1.汽车产品:

主要部件性能故障、不履行“三包”承诺、强制搭售保险或装修等。

2.服装鞋帽:

服装纤维含量与标识不符、褪色、缩水、变形,鞋类商品剥离强度不达标、开胶、断底、掉跟,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等。

3.网络交易:

商品实物或服务内容与网络宣传不相符;出现问题退换难;七日无理由退货执行不到位等。

4.家具用品:

材质与宣传不符、维修周期长、配件缺乏、不开具检测报告等。

5.住宿服务:

环境卫生差、住宿条件达不到宣传标准、押金未及时退还等。

6.售后服务:

故障检测维修不及时、零配件供应不足、服务收费存在疑议等。

7.家用电器:

商品存在性能故障;销售商、客服不按照“三包”规定履行修理更换退货义务;经销商不履行合同约定等。

8.中介服务:

中介机构隐瞒实际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不履行合同约定等。

9.装修建材:

装修材料质量差,销售者不按约定履行付货、安装以及售后维修合同等。

10.通讯产品:

手机性能故障频发、促销员夸大手机功能、商家不按规定履行“三包”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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