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后,
依然在高档餐厅就餐、
在外出旅游度假中跳伞、
购买价值数万元的自行车、
购买贵金属饰品等,
甚至在社交平台上公然炫耀。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办理了这样一起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为自身的恶劣行径
付出代价:
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并罚款2000元,
悔不当初。
2025年8月,宝山法院依法判决严某需支付上海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货款277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由于严某等未履行付款义务,无奈向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宝山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严某名下财产寥寥无几,便先依法对其名下账户予以冻结并采取限制消费令等措施。
被执行人严某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电话联系宝山法院,希望法院解除冻结措施。执行干警本想借此机会了解其住处或者责令其到庭,但严某对此不予理会,便匆匆挂断电话。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由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本身相熟,申请人更容易接触到严某的生活信息,执行法官便告知申请人,希望其配合搜集严某的财产线索或者摸清严某的实际居住地,方便后续执行工作的开展。
这些高消费行为,属于严重违反法院对其发出的限制消费令中的内容行为,执行干警根据地址线索果断出击,成功控制住了严某。
起初,被执行人严某还想抵赖:“我没有钱,也没有违反什么高消费规定。”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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