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告中还提到:“7月31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2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接种禁忌证明由各接种点执业医师出具,并加盖接种单位公章。”该工作人员回应称,接种新冠疫苗时间上没有限制,可以按照个人身体状况进行自愿接种。
针对公告中规定的接种时间工作人员表示,公告中的“即日起至7月底为15—17周岁的人群开展接种,8月份为12—14周岁的人群开展接种”并不是硬性的时间规定,暂定下周开始为该年龄段的孩子接种疫苗,七月或八月都可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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