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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足”与“忘韵”

李旭光书法作品

清.袁枚认为,“诗写性情,惟吾所适”*。诗是为了表达性情,(至于韵律)只要适合自己就是够了。又说“格调是空架子”,“须知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三百篇》半是劳人思妇率意言情之事,谁为之格,谁为之律”?*这句话讲的更为透澈在于:诗的格律,必须服务于诗的内容。

李旭光书法作品

为了增加说服力,袁枚引证《庄子.外篇.达生》中一段话:“忘足,履之适也。”继而说到“余亦曰:忘韵,诗之适也”。*

李旭光书法作品

“忘足”与“忘韵”

一个人(走路)忘记了脚的存在,是鞋子合脚的缘故;人们写诗,读诗,忘记了韵律的存在,一定是诗的韵律与内容深度融合之故。真是精辟!

李旭光读书及笔记

李旭光读书及笔记

当然,袁枚这里并非反对诗的韵律,而只是不希望诗人一味追求韵律;更不只是讲诗的形式与内容关系,而在于突出强调,诗歌一定要表达出诗人“真性情”。

什么是真性情?本质上是讲真话,具体说来,要抒发诗人特定时代,对特定事件,对特定人物的真实感情,个性见解,自已本人的思考,以及独特结构、语言,而不是一味模仿他人,生套概念,重复自我…。

李旭光书法作品

*关于《庄子》*引文,完整的话见图片。其中的“忘要”,为忘记了腰;*文中未标出处引文,均出自袁枚《隨园诗画》卷一

(旭光,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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